岗位职责
教育学院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教育学院岗位职责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学校的中心工作,根据学校制定的院(部)岗位职责的规定,将教育学院全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。工作中要各司其职,相互协作,努力完成教育教学管理、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。 现制定教育学院各岗位职责如下: 一、院长职责 1、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、科研和行政工作; 2、负责本学院的教学建设及管理工作; 3、负责学院的组织协调工作; 4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及全体人员的考核聘任工作; 5、负责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工作; 6、负责组织本学院例会; 7、负责各大型竞赛的筹备、组织、协调工作; 8、负责组织本学院行政学习和业务学习; 9、负责学院网站建设工作; 10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二、副院长职责 1、协助院长做好教学、科研日常管理工作; 2、协助院长做好教学、科研改革工作; 3、负责学院各类文书、档案、成绩、试卷的管理工作; 4、负责课程设置及教师的任课安排工作; 5、负责外聘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; 6、负责教研室主任教学例会工作; 7、协助做好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; 8、主抓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及考试环节的安排、管理工作; 9、负责各类考试、竞赛活动的管理工作; 10、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三、教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、组织教务科同志完成教学、科研、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; 2、协助领导贯彻落实校党委、校行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,抓好工作落实,协助院领导起草工作计划,工作总结等; 3、转呈有关文件并负责日常接待工作; 4、抓好教务科建设,不断提高教务科室人员的思想业务水平,全心全意为教学、科研第一线服务; 5、督促、检查教务科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,协助领导做好部门人员考勤和奖惩等工作; 6、负责督促各部门完成各类检查和总结,收存总结报告并归档; 7、协助领导组织安排日常教学方面事务性工作,负责各种会议的具体事宜,负责处理与校办、教学科研处等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有关具体事务; 8、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、办公设备的管理以及学院各类经费的支出及报销的事务; 9、负责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专项工作; 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四、教研室主任职责 1、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,组织教研活动。协助本部门开展各项工作; 2、负责本教研室所涉及课程的教学大纲及计划的制定、调整及实施; 3、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课程安排工作及各类听课、评课工作; 4、负责本教研室所涉及课程的教材选定工作; 5、负责组织实施本教研室教科研活动; 6、负责本教研室所涉及课程的出卷、改卷、登分工作; 7、负责试验、实践教学工作及安排; 8、完成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。 五、教务员1职责 1、协助学院领导完成教学日常管理工作; 2、负责完成教材征订、发放工作; 3、负责完成教师备课本、教师工作手册的领取和发放工作; 4、负责完成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学任务书的制订、收集、整理和核对工作; 5、负责完成教师课表制作、教师课时以及科研工作量统计和核对工作; 6、负责教学会议记录工作; 7、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; 8、完成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。 六、教务员2职责 1、协助学院领导完成教学日常管理工作; 2、负责完成校内期初补考和期末考试试卷准备、印制、保管; 3、负责完成校内考试监考安排和考试秩序册的制订; 4、负责各级各类竞赛组织和安排; 5、负责考试成绩保管和试卷归档; 6、负责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联络、处突和上报; 7、协助完成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各项工作; 8、完成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。 第二部分 教育学院各项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进一步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教学规定: 一、考勤制度 (一)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坐班、上课; (二)教职工如需请假,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请部领导批准;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,必须电话报请部领导批准; (三)任课教师请假、调课、代课的规定: 1、教师请假、调(停)课、请人代课等,须经教务员审核,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(院长)审批,送教务处备案; 2、教师请假、调(停)课、请人代课至少提前1天办理好有关手续,否则视为缺勤: (1)填写《教师调课申请表》一式三份 (2)本部负责教学的副主任审批 (3)交学生所在系1份 (4)交本部教学秘书2份(1份在报送上课工作量时送教务处,1份部里存档) 3、若因突发事件不能上课,应在课前向教学副院长(院长)电话请假,并于回校后补办有关手续,否则视为缺勤; 4、教师因病或特殊事情临时不能按课表上课时,所在教研室主任与部领导尽量指定其他教师代课,或上其它课程,尽量避免空堂;教师因请假耽误的课程应尽量安排时间补课; 5、教师之间不能自行调课,教师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提前、串后授课,未经部领导同意不准变动课表或停课; 6、教师在所安排的授课时间内不得离开课堂,不得提前下课; 7、教师经同意请人代课,应事先将教学内容详细交代给代课教师,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,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,如出现问题,两人都按有关规定处理; 8、教师调课后,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,造成漏课,将视情节严重,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。 (四)公开课、集体听课和本部及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、讲座、学习,每位成员均需参加,由组织者或教务秘书负责考勤。凡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组织者请假,否则视为缺勤,由部里公开通报批评; (五)教务秘书负责每月向人事处上报考勤情况。 二、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(一)教师上课需按学校规定签字,代课教师签自己名并注明代课;教学秘书上报授课工作量以签到表为准; (二)课表排定后,教师个人不得私下改动,如遇特殊情况应由调课教师向教研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,教研室主任提出调课方案并签署意见,由部领导审定,交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,并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,方可执行; (三)教师必须提前到达任课班级门前,铃响进入教室,除使用多媒体课件需要操作计算机外,上课中不得坐着讲课,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,不能中途离开教室,不得提前下课; (四)教务科要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并做好记录; (五)建立健全听课制度,部领导、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听课,听课要有目的,有准备,听课后要与教师交换意见; (六)教研室每学期进行3次教学质量检查统计(期初、期中、期末); (七)教研室主任要定期检查(全面检查和抽查)各任课教师的教案、教学日志、作业批改、成绩考核、执行学期授课计划,课外辅导,教师互相听课等方面的情况,并及时向本部领导汇报; (八)每学期期末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一次评议鉴定,报部领导审核记入教师考核档案; (九)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,发放教学质量情况调查表,了解教师任课情况; (十)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教研会议,总结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。 三、课堂教学规范 课堂教学是传授理论知识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。授课是教师的基本职责。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的基层单位。本部领导及教务科负责审查教师的授课资格及授课质量。 (一)备课 1、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,抓住重点、难点。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,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。既备教学内容,又备学生与教学方法,精心设计教学程序,写好教案; 2、教师备课以个人为主,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2—4次集体备课,组织教师集体研究、讨论教学方法及课程的难点、重点等内容; 3、教师必须提前两周将课备好,每次授课应有完整的教案,不得无教案或完全沿用旧教案上课; 4、教师上课前应做好教具及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,鼓励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。 (二)授课 1、上课要衣着整洁,注意仪表,不能穿吊带装、透视装、超短裙、拖鞋上课; 2、教师提前进入教室; 3、上课前要负责清点和记载学生出勤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;对缺课严重的班级、学生要及时与所在系、相关辅导员联系,商量解决办法; 4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,掌握学生课堂上的行为和心理活动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。对看小说、看报、玩手机或做其它活动的学生要制止并进行教育引导; 5、尊重学生,讲究课堂教学的艺术,尽量避免课堂上与学生直接冲突,可在课后与学生沟通,作思想工作; 6、德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,教书育人,讲求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 7、要教育学生讲文明、讲礼貌、守纪律,保持好室内卫生,爱护公物; 8、讲课要有科学性、知识性和趣味性,要精选教学内容,力求做到概念明确,条理清晰,重点突出。要改革教学方法,力戒照本宣读,平铺直叙,满堂灌。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,培养自学能力,指定部分自学内容,指定课外参考书,布置适量习题、作业及思考题; 9、课堂教学中要尽可能采取直观、有效的教学手段,如利用微机、录像、幻灯、演示、模型、挂图等,增强形象化程度; 10、语言要准确简练,逻辑性强,用词得当,做到语言美。板书要工整有序; 11、按时上、下课,不迟到、不拖堂、不提前下课,按授课计划恰当掌握进度,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学时; 12、教师不能在上课期间接听电话。 (三)教学日志填写规定 1、每次课后,教师要及时准确地填写日志,记录授课时间和内容,并填写学生出席情况; 2、教学日志于学期末交教研室主任检查并存档。 (四)作业及辅导 1、作业的布置及辅导 (1)课外作业是巩固课堂教学的重要途径,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、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,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; (2)教师布置作业时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编制和选择,习题量要适当,尽可能做到巩固已学知识和加深理解。教材中的习题,教师要预先全部做完,以加深理解,心中有数; (3)教师批改作业要仔细、及时、严格、认真,每次都要有对错标志、分数、评语、日期,对重点学生的作业要详批,尤其要指出错误所在; (4)教师批改作业原则上应全批全改,当作业量比较大时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可半批半改,但批改完后要向全班讲评,以便总结提高; (5)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教师应有记录,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错误要及时分析研究并及时纠正,对无故不完成或完成得不认真的学生应令其补作或重作。 2、辅导 (1)课后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继续,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; (2)教师在辅导答疑时,不仅要解答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,而且要注意启发学生思维,开拓学生思路,因材施教,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; (3)在辅导答疑过程中,教师要做到既教书育人,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。 (五)成绩考核 1、学生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按相应比例综合评定; 2、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,均按百分制制定正规试卷; 3、平时成绩考核是测验学生学习成绩的必要手段,具体考核办法可采用分阶段测验、作业、提问、讨论、实验等形式进行并参考出勤情况; 4、平时考核中任课教师应严格把关,杜绝徇私行为,使平时成绩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; 5、一门课程缺勤达1/3学时者,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核和补考资格,只能参加重修。 四、听课制度 本部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听课交流及公开课活动,参加本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讲座,开拓视野,更新知识,提高教学水平。为加强管理,对听课做如下规定: (一)考勤: 公开课或集体听课由教研室主任组织,由组织者负责考勤;由本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讲座、学习由行政秘书负责考勤; (二)听课人员及听课时数: 1、部主任、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; 2、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本教研室每名教师1次课; 3、教员试用期每学期听课10次,教员(无职称)8次,初级职称6次,中级职称5次,高级职称3次。 (三)教师听课要填写“听课记录”并有下列内容: 1、教师讲课知识的准确程度; 2、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程度; 3、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; 4、教学方法的选择及改革情况; 5、教态、语言及板书和多媒体运用情况; 6、教学环节和学生的学习效果。 (四)评议及材料归档 1、听课者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,实事求是做好课后评价,并认真填写听课表上交教研室; 2、公开课或集体听课课后应集体评议,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并填写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; 3、教师于学期末把听课记录本交教研室主任检查存档; 4、教研室主任应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。 五、教学研究制度 (一)开展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业务能力,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,因此每个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,每两周要有一个下午进行活动; (二)教研室每学期要适当组织观摩教学或公开课(1-2次)、教学经验交流会等活动,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; (三)大力开展教学改革,加强学生智能的培养,教务科及时同志学校科研动态,介绍教改信息和有关资料,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; (四)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是教学研究的主要内容,教研室对有教学研究成果,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均好的教师,要有目的的组织公开教学,课后组织评议,探求教学规律,研究教学方法,交流经验,互相学习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; (五)对新任课的教师或青年教师要安排老教师进行“传、帮、带”,尽快使他们熟悉业务,掌握教学特点和规律,提高教学效果; (六)定期组织论文评比,对教学研究成果突出的教师予以奖励,并总结教学经验,在本部范围内推广。 以上各项制度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,自正式下发之日开始执行。 |